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3日訊 為有效遏制秋冬季節交通違法行為多發態勢,全力預防和減少轄區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交警部門開展2020年秋冬嚴打整治“雷霆7號”行動,以高壓嚴管的整治態勢持續推進轄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13日,即墨交警通報3起酒駕案例,并曝光20名酒司機名單。

代駕叫不到小伙心急自駕上路
10月29日晚,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在鶴山路與共和路路口開展酒駕違法集中查處行動,21時10分許,一輛魯B0S3V7號黑色轎車在檢查點位置前突然減速拐到路邊停下,民警立即上前檢查,發現駕駛員(祝某某,男,25歲,即墨區人)滿身酒氣,有酒駕嫌疑,經現場呼氣測試,呼氣測試值為13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執勤人員立即帶其到醫院抽血留存備檢,依法對當事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將車輛暫扣,帶當事人到中隊進行詢問,經詢問,祝某某稱晚上跟朋友一起吃飯喝了三瓶酒,飯后朋友打車離開,自己還知道不能酒后駕車,便叫了代駕,可能是業務高峰時段,系統遲遲沒有派單,一時性急的祝某某借著酒精作用索性駕車上路,結果最終被查,懊悔不已。祝某某將面臨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嚴厲處罰。
男子聚餐酒駕回家路上被查獲
11月1日下午,即墨交警濱海中隊在濱海路楊家嶺路口設崗,重點查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15時13分許,駕駛員藍某某(男,55歲,即墨區人)駕駛車牌號為魯B3C65J號小型轎車沿著濱海路楊家嶺村路行駛時,被正在執勤巡邏的民警查獲。
經檢測,駕駛人藍某的酒精呼氣測試值為31.1mg/100ml,已經到達酒后駕駛標準。經詢問,藍某某稱自己中午和三位朋友在附近飯店小聚,喝了點酒,自己也沒敢喝多,聚餐結束后覺得還挺清醒的,就自己開車往回走,沒想到會被交警查到。最終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依據,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并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女子酒醉竟還開車送朋友回家
11月2日22時許,即墨交警岙蘭路中隊查獲魯B牌照本田轎車駕駛員沈某某(女,31歲,萊西市人),經檢測,酒精含量為174 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將駕駛員沈某帶至即墨區中醫院抽取血液,以作進一步處理。根據規定,一旦醉駕結果確認,沈某某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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