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0日訊 為解決土地閑置等歷史遺留問題,優化城市配套,提升城市品質,近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南區政府、建設單位對二期工程設計方案進行了優化調整,統籌考慮并充分論證交通影響、城市景觀、公建配套等條件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了工程公示方案。
據悉,大公海岸項目位于市南區東海西路48號,占地面積約3.3萬平方米。2000年8月,青島嘉合置業有限公司啟動項目建設,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入住,二期工程因種種原因于2001年暫停實施,土地擱置至今。
此次該工程公示方案主要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優化:一是降低了建設規模,地上建筑面積由4萬平方米降低到1.6萬平方米。二是降低建筑高度,正對福州路建筑由板式高層住宅變更為低層商業綜合體,建筑高度由26層80米降為2層11米(最高處),與周邊樹木相互掩映,確保福州路現狀視廊不受影響;三是完善公建配套,方案優化后補足了一期工程未建設的物業管理用房、供熱站、停車位等配套設施,并預留了增加200個社會停車位的可行性(需引入社會投資建設),為周邊區域提供停車服務。本次項目啟動建設可解決長期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彰顯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和優質的政務服務環境。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秉持“精品工程”理念,積極引導建設單位,結合公示征集的各方意見建議,合理優化規劃建筑方案,完善該區域城市功能,助力城市品質改善提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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