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4日訊 非法開辦和販賣銀行卡、電話卡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警方多次提醒禁止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以及各種第三方支付、社交媒體賬號,但依舊還有人明知故犯,這些幫信犯罪涉案者看似只是出租、出售本人銀行卡,實際上卻淪為不法分子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關鍵一環。為嚴打電信網絡詐騙,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萊西市公安局持續保持對新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全力鏟除滋生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土壤,切實守護轄區群眾的“錢袋子”。
7月31日,李權莊派出所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嫌疑人程某抓獲。經審查,程某如實供述了將自己名下一張銀行以6500元的價格出售給不法分子從事詐騙犯罪活動的違法行為。目前,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8月3日,青島路派出所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嫌疑人吳某波抓獲。經查,吳某波將名下某銀行銀行卡出借給他人,獲利2380元。目前,吳某波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9日,濱河路派出所會同刑偵大隊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網上逃犯王某里抓獲。經查,2023年8月初,王某里利用公司賬戶先后多次幫助不法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后王某里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進行追捕。目前,王某里已被移交上網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8月10日,水集派出所將非法出租、出借電話卡的違法行為人房某浩抓獲。經查,房某浩為獲取非法利益,于2023年8月6日將自己名下的一部手機號有償出借給他人使用,幫助不法分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房某浩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8月12日,姜山派出所將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網上逃犯王某陽抓獲。經查,嫌疑人王某陽于2023年7月在明知對公賬戶不得租借的情況下,將其對公賬戶借給他人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涉案總金額達28萬余元。目前,王某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關鏈接:絕大部分的電信網絡詐騙行為都是借助銀行卡實現轉賬套現,萊西市公安局在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行動中,也抓獲了大批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他們為了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網銀U盾,并被收購者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影響個人征信,帶來巨大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這些為電信網絡詐騙提供銀行卡等轉移支付工具的一部分是在校大學生,為了眼前的小利,成為了犯罪分子的幫兇,即將步入社會的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即將付出不良征信記錄以及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代價。
警方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獲得財富要腳踏實地,切莫讓“捷徑”斷送了自己的自由。一是非法出售、出借銀行卡、電話卡幫助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行為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二是廣大群眾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對公賬戶等信息,對于廢棄不用的銀行卡和對公賬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三是切勿出租、出借、售賣銀行賬戶、銀行卡、營業執照、手機卡、微信號、QQ號等,堅決不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不做犯罪分子的“幫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宋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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