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7日訊 萊西市人民法院近日辦結一起“愛情陷阱”詐騙案,帶來“反詐”警示。
【案情回顧】
2022年,被告人宋某、秦某夫妻二人預謀,由秦某(女)謊稱單身,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搜索功能添加異性進行聊天,通過發送網上搜索的虛假照片、偽造虛假身份信息等方式騙取他人信任,與之建立戀愛關系,當對方提出見面時,便讓對方支付交通費、餐飲費等費用,待對方支付成功后將其拉黑。
2022年7月至12月期間,被害人吳某某“上鉤”,秦某以生病需要治療、生活費用不夠、沒有錢買摩托車、想要吳某某表現等理由騙取吳某某錢財共計71240.17元。當吳某某想要同秦某視頻、見面時,秦某便以各種理由推脫,直至案發。
【裁判結果】
萊西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因被害人與被告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宋某、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及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同時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剩余損失。
【釋法明理】
本案中,宋某與秦某二人合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編造虛假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使他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并基于對雙方系戀愛關系的錯誤認識處分自身財產,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定罪處罰。
【反詐提示】
微信“附近的人”,其實并非在你附近,不法分子可以通過相關設置,改變其地理位置,更有甚者采用“AI換臉”技術視頻聊天。實踐中不少人利用這一功能招嫖、詐騙,萊西法院在此提醒廣大網民,網絡交友要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和謹慎的心,在未核實對方真實身份之前,不要有交易及轉賬行為,以免掉入陷阱或走入誤區。(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張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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