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雙保障 聯動共“護苗”
市南檢察院和公安局聯手出臺未成年司法保護協作機制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12日訊 市南區檢察院與公安市南分局繼日前共同牽頭設立了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近日,依托這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雙方又會簽了《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公檢協作機制建設。
根據《意見》要求,市南區公檢雙方確立了“平臺+機制”雙重保障,利用公安未成年人一站式綜合辦案平臺和未成年人保護公檢協作機制,搭建共商共享的公檢融合履職模式,進一步提升辦案質效,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力度,構建常態高效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大格局。
一支司法社工力量,一個幫教平臺
前期,市南區檢察院與心彼岸專業社工團隊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建立了駐檢察院司法社工工作站。《意見》的會簽,使司法工作站與偵監協作辦公室實現同頻聯動,保證第一時間參與案件辦理,推動案件進展。同時,采用一支力量管到底的方式,通過前置社會調查、心理測評和心理疏導等工作,全流程動態評估幫教條件,第一時間開展幫教救助工作。實現公檢在未成年人幫教工作中的一體化銜接,進一步提升幫教質效。
一個司法標準,一個會商平臺
根據《意見》要求,公檢雙方在一站式取證、訊問詢問、提捕起訴等方面達成共識,以最有利于撫平被害人創傷,最有利于嫌疑人回歸社會為宗旨,進一步統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執法司法標準。同時,利用公檢聯席會議為會商平臺,聚焦案件中集中反映的未成年人監管漏洞、侵害眾多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工作方法、完善治理措施、督促依法履職的檢察建議,并跟進監督落實,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一個犯罪預防分級標準,一個分級處遇協作平臺
檢察機關通過前置法律監督端口,引導公安機關對涉案未成年人罪錯行為進行分層歸類,建立“批評訓誡、行政處罰、刑罰矯治”三級干預機制,開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動態隱患排查。同時常態化合作開展校園普法、行為糾偏等工作,加強源頭治理,提升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律修養和行為舉止規范,避免罪錯行為升級。
此次《意見》的簽訂,標志著市南區公檢雙方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上翻開了新的篇章。下一步,市南區檢察院和公安市南分局將持續完善未成年人保護辦案平臺和協作機制,一要從快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時在偵查階段第一時間開展被害人救助工作;二要將幫教手段提前至偵查階段,提升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幫教質效;三要加強公檢雙方在司法社工力量、公益訴訟線索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實現法律監督更精準,協作配合更暢通。(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