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9日訊 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綜合運用信用懲戒與修復措施,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護航企業健康發展。2023年第一季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案件579件,其中,對49個單位或組織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屏蔽失信被執行人案件68件,其中,屏蔽失信單位或組織15個。
城陽法院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對轉移隱匿財產,有財產、有收入卻拖延履行或不履行,拒絕報告財產等規避執行行為堅決懲治。如申請執行人青島某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貴州省某建筑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因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義務,且未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法院窮盡執行措施未找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故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強制措施。
對被執行人為企業的案件, 城陽法院依法審慎采取失信懲戒措施,積極促成當事人和解,實現各方共贏。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青島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因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結本次執行,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案件恢復執行,青島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動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申請結案,法院第一時間將被執行人從失信名單中屏蔽。
城陽法院還及時進行信用修復,出具誠信履行證明書,盡快恢復其正常的市場主體地位,達到不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目標,提升信用軟實力。
城陽法院將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上持續發力,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企業發展更安心、舒心、放心,持續為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王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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