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10日,《青島日報》14版刊發專題,聚焦市民的“綠色煩惱”。
春陽送暖,萬物向榮。隨著植物生長季的到來,部分市民開始擔憂“大樹的煩惱”會再次來襲。
近年來,每到夏季,青島日報輿論監督熱線、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就會收到不少市民的求助,希望給窗外的大樹“理理發”、治治病,解決采光受限、蟲害侵擾等煩心事。此前,《青島日報》就這一問題曾經做過報道,面對市民的這一“急難愁盼”,基層部門積極解決。
然而,由于基層綠化管理養護存在資源“短板”,在應對“疑難雜樹”時就會“卡殼”。如何打破基層綠化管護工作的瓶頸,仍是城市治理的必解題。
現場探訪:
樹枝伸到窗旁 擋光隱憂再現
根據青島日報輿論監督熱線和“直通12345”平臺近年來接到的求助,市民反映的“大樹的煩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樹木高大影響住宅通風、采光;蟲害和飛絮擾亂正常生活;樹木發生病蟲害亟需救治;行道樹侵占盲道,遮擋交通信號燈和路燈;樹木死亡;危樹、枯樹久不移除,存在安全隱患。其中,大樹枝葉茂盛影響住宅采光和危樹枯樹存在安全隱患是市民最為關注的兩個方面。尤其在老舊小區,此類大樹問題更為突出。

行道樹的枝條伸到了居民樓窗戶旁。
記者隨機走訪市南區泰州路、市北區云溪路一帶后發現,行道樹和樓院內樹木逼近居民樓的情況比較普遍。這一帶的行道樹以梧桐為主,雖然還沒有長出葉子,但有的樹木的枝條越過人行道伸到了居民樓的窗戶旁;周邊不乏建成20多年的老小區,樓院中種植的柏樹和松樹高大,有的松樹已經有六七層樓高,而且距離樓體過近。其中一個樓院中的一棵大樹緊挨著居民樓,與六層樓齊高,樹冠部分明顯被修剪過。

樓院內的大樹已經有五六層樓高。
記者回訪之前反映問題的部分市民了解到,他們的“大樹煩惱”通過《青島日報》和“直通12345”平臺反映后,相關部門均給予了積極回應,解決了困擾。但是,不可否認,由于基層綠化管護存在專業人員、資金、設備等方面的“短板”,在修剪高大樹木、伐移危樹等“疑難雜樹”問題時解決周期比較長,有的難以徹底解決。
部門和區市聲音:
資金設備不足 “疑難雜樹”難治
根據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青島市城市綠化條例》,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城市綠化工作,區(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綠化工作,街道辦事處按照職責做好本轄區內城市綠化的有關工作。另外,居住區綠地,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業主或者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養護;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

小區內的大樹離居民樓太近。
然而,城市綠化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這難點就在于資源缺乏。據一位在市區從事園林綠化工作的人員介紹,要修剪數層樓高的樹木,需要使用吊車和油鋸,數人一起完成。如果吊車開不進去,還要搭腳手架。如果是遷移樹木,則更為復雜,費用更高,要聘更加專業的第三方公司來完成。而部分街道和物業公司不具備處理“疑難雜樹”的條件。
據了解,一般來說,街道辦事處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是城市管理相關科室,沒有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和設備。轄區日常綠化養護工作由區專業園林綠化公司完成,街道支付費用。而街道辦事處大多缺少城市綠化養護專項資金,遇到“疑難雜樹”時就會難以推進。以遷移一棵老樹為例,其成本有時高達數萬元,街道經費有限,負擔不起。
同樣,物業公司的綠化管護水平也不高。一般來說,其綠化管理經費來自業主交的物業管理費。由于資金有限,技術人員和專業設備缺乏,物業只能做澆水、低處修剪等基礎的養護工作,在面對登高剪枝、移除死樹、病蟲害治理等復雜問題時就需要花錢請“外援”。由于我市對物業企業的綠化養護工作沒有出臺具體的考核標準,部分物業企業不會在綠化管護方面投入過多成本。
多方建議:
設立專項資金 納入物業合同
“三分種植,七分養護,園林綠化效果很大程度體現在養護上,各區市和街道辦事處用于綠化的經費有限,在處理‘大樹煩惱’時可能會受到制約。”市政協常委、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儲運與建筑工程學院建筑系教授鄧慶堯表示,“社區綠化養護管理責任在基層,但資金支持不能全靠基層,建議設立城市綠化基層養護專項資金,用于群眾反映強烈,經過研判確需處理,但街道沒有能力完成的‘問題樹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讓各區(市)專業的園林綠化人員和設備下沉到基層,為基層綠化管護工作賦能。”
目前,青島市正在實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街道辦事處可以結合舊城舊村改造處理“疑難雜樹”,為民解憂。曾經,李滄區虎山街道的一條小巷內有兩棵40年枯樹,存在安全隱患,是周邊居民的“心病”。但大樹所處位置狹窄,移除難度大費用高。2021年9月15日,《青島日報》刊登了記者采寫的報道,反映了居民的心聲。最終,街道使用老舊樓院維修經費,在多部門的通力合作下移除了枯樹,贏得了居民的好評。
而針對物業公司綠化管護不到位的情況,市政協委員、山東萬橋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勇認為,有效改善小區養護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是將綠化養護標準列入《物業服務合同》。建議相關部門審核修訂完善《物業服務合同》,制定包括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成活率等綠化作業要求的合同范本,通過合同的法律效力,規范物業企業的日常綠化養護服務。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