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2月7日訊“我是一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出生于1971年,月薪11000元左右,適合開設個人養老金嗎?”日前,市民吳女士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個人養老金的相關事宜。
記者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個人養老金賬戶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在投資、儲值環節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領取時,個人養老金單獨按照3%的稅率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職工的月薪超過8000元,每年繳納一定數額的個人養老金,可享受遞延納稅優惠,因此,非常適合開設個人養老金。
據悉,個人養老金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是政府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