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2月30日訊 “今年過年能放鞭炮么?”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今年春節期間能否燃放煙花爆竹。
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了解到,按照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的《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2023年春節期間,青島市仍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也將繼續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據了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包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的建成區。建成區范圍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區(市)人民政府,可以劃定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法律法規對民用機場凈空區域等特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此外,公安機關已經注意到近期有市民反映解除禁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將對煙花爆竹禁放利弊問題展開調研,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群眾關注,開展專題研究。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