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0日訊 “65萬不是個小數目,沒想到才10天萊西法院就幫我們追回全部貨款,及時回籠資金,解了我們燃眉之急……”近日,申請執行人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拿到執行款后高興地說。

2021年1月,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與趙某某簽訂《產品經銷協議書》,約定趙某某在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處采購石斑魚飼料。后經結算,趙某某尚欠貨款65萬元。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訴至萊西市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趙某某依舊沒有還款意愿,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購買原材料,亟待現金周轉,只得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送達法律文書,依法凍結了趙某某的銀行賬戶,在獲得財產線索后,及時查封趙某某名下一套房產,同時電話敦促趙某某盡快履行還款義務。但多次溝通后,趙某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本案事實清楚、賬目明確,加之被執行人名下有固定資產,為何遲遲不肯償還欠款?執行法官深知“欲攻城,先攻心”的道理,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盡快幫企業追回貨款,執行法官將趙某某傳喚至法院。
法官工作室內,執行法官以換位思考的方式向趙某某發起“三問”:
“從長遠看,誠信乃為人之本,也是你經商的立足根基,為了眼下這批貨款,喪失安身立命之本,你覺得值得嗎?”
“就眼下講,如果你現在自動履行,那只需支付本金;如果你一拖再拖,就還需額外支付遲延履行利息,本金基數這么大,時間越久利息越多,辛苦賺的錢用來還利息,你覺得劃算嗎?”
“退一步說,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名下的房子將會被拍賣,到時候你不僅要支付評估拍賣的費用,還要承擔因降價拍賣帶來的損失,房子可以不要了嗎?”
法官這一番話從“名”“利”兩方面,“當前”與“長遠”兩角度展開利弊得失分析,趙某某認識到抗拒執行的后果,表示將積極籌錢還款。
12月16日,趙某某將籌集到的65萬元貨款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現場交付給了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這起買賣合同糾紛圓滿執結。
下一步,萊西法院執行局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服務大局,主動作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對涉企案件做到快執快結,維護好市場經濟秩序,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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