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1日訊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對一批眼鏡進行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查生產領域45家企業生產的45批次產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
依據GB 13511.1-2011《配裝眼鏡 第1部分:單光和多焦點》等標準,對主子午面一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柱鏡軸位方向偏差、鏡片基準點的厚度偏差、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光學中心與眼瞳的單側偏差、光學中心垂直互差、鏡架外觀質量、裝配質量、鏡片表面質量、配裝眼鏡的光透射性能 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3家企業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合格項目為: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光學中心與眼瞳的單側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鏡頂焦度偏差。(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不合格眼鏡信息: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