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8日訊 “叮鈴叮鈴叮鈴鈴……”本以為又是一個無人接聽的電話,承辦人剛準備掛斷,誰知電話那頭響起一個虛弱的聲音:“喂,請問是哪位啊?”
“我們這里是萊西法院刑事審判庭,請問是仇某某嗎?”
“是的,有什么事情?”
“你涉嫌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請你于10月28日到萊西法院開庭。”
“法官同志,我剛動了個手術,在醫院,你們能不能到醫院?”
......

萊西市法院今天在一醫院里舉行了一起“特別庭審”。這是該院延伸司法服務的一項創新舉措和鏡頭。
萊西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被告人仇某某患病,行動困難。為充分保障被告人仇某某訴訟權利,且不影響其治療,承辦法官與合議庭成員、公訴機關、被告人辯護律師及醫院方作了充分的溝通協調,決定把法庭“搬到”病房外,“上門”審理該案件。
經查明,被告人仇某某因債務糾紛與被害人劉某某發生爭執,并出拳打傷劉某某面部,致劉某某鼻部、面部受傷。經萊西市公安局法醫學人體損傷鑒定,劉某某之損傷屬輕傷二級。該案合議庭評議后,決定擇日另行宣判。
“作為醫護人員,今天現場旁聽了這個案件,我自己也很受啟發,法院來醫院進行審判,不僅方便了病人,也對我們進行了一次普法教育,希望法院能多來醫院普法。”一名醫護人員庭審后如是說。
此次巡回審判中,萊西法院主動延伸司法服務,深入推進司法便民措施,以實際行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張云浩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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