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17日訊 網約車司機酒駕,不但要受到罰款、拘留的處罰,還會因吊銷駕駛證失去了工作,真是得不償失。17日,青島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通報一起網約車司機酒駕的違法行為。

駕駛員接受酒精監測。
15日晚9時32分,青島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膠州灣高速營海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時,對一輛魯B牌照的白色網約車例行檢查,發現駕駛員李某有酒駕的嫌疑,于是將其帶到執法站進行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檢測結果是32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民警從乘客張女士處了解到,當晚自己要從膠州出發到西海岸新區,通過手機軟件約了這輛車,上車的時候便聞到了車里的酒味兒,還問李某車里為什么會有酒味,李某說是上一名乘客身上的酒味。

民警對其進行處罰。
據駕駛員李某供述,自己中午吃飯時喝了一兩多白酒后就睡覺了,到晚上8點左右自我感覺已經醒酒,腦子也十分清醒,便開車出來接單,車上的張女士已經是他的第二名乘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李某將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被處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通訊員 史萌萌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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