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4日訊 “十一”小長假,市民駕車出行、親朋聚會逐漸增多,酒后駕車上路行駛的風險隱患突出。為全力做好國慶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嚴查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消除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黃島交警國慶期間每日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全市轄區交通秩序穩定有序,為國慶假期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據了解,自9月30日晚至10月4日,黃島交警共查處“酒司機”52人,其中醉酒駕駛6人。

10月1日22時10分左右,黃島交警在濱海大道上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車排查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內散發出濃烈的酒味,司機張某經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57mg/100ml,超過飲酒駕駛標準。在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時,交警發現,他曾在2020年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屬再次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張某因二次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且2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為保障酒駕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國慶假期,黃島交警突出重點區域,以城區為中心點,針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多發時間、區域和主要路段,執勤民警靈活設置臨時檢查點,采取定點查處、流動執法、午晚間錯時執勤的方式,對車輛駕駛人逐一檢查,有力的形成嚴查嚴管嚴處的高壓態勢。為強化酒駕醉駕宣傳,震懾酒駕醉駕違法行為,黃島交警結合整治行動,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執勤人員在查處過程中,將整治和教育有機結合,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駕駛人遠離“酒駕”,同時,利用各種渠道媒介廣泛宣傳酒駕醉駕的危害及后果,引導公眾自覺抵制,帶動營造全社會拒絕酒駕醉駕的良好氛圍。
交警提醒廣大司機,現在正值國慶期間,親朋好友常常聚餐飲酒,要謹記遵守交通法規,對于酒駕行為,司機要自覺抵制,親朋好友要主動勸阻,警惕“隔頓酒”和“隔夜酒”,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和“零容忍”的態度,切勿存在僥幸心理。(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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