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眼下,青島正處在全城戰疫的關鍵時期。然而,個別不實言論在網絡流傳,混淆視聽,給部分網友造成了困擾。對此,理應進行嚴厲譴責。
10月12日,幾張有關青島疫情的數據圖表在朋友圈中流傳。有圖表顯示,青島累計確診71例,有人卻把這個數字當成了這幾天新增的數據,進而以訛傳訛,進行傳播。還有人在短視頻平臺發布,讓不明真相者“談青島而色變”。
然而,經查證,“累計71例”是年初疫情爆發以來青島的確診總量,而非本次疫情的確診數量。事實上,自12日發現確診病例6例和無癥狀感染者6例之后,青島迄今并未發現新增病例。而且,截至13日8時,青島已采樣3078528份進行核酸檢測,已出結果1107883份,未發現新增陽性樣本。
把累計數據當本次數據進而大肆傳播,這種行為不管是“眼花”“手滑”也罷,故意蹭熱度也罷,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另外,13日凌晨,有中國海洋大學學生發布網絡消息稱,“我們宿舍樓底下化糞坑炸了,流到馬路上了。”該消息一經轉發,也很快上了微博熱搜。13日上午,海大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今天凌晨,學校嶗山校區外相鄰的馬路發生下水道冒溢,不存在‘化糞池爆炸’。市政正在處理,請大家放心!”
顯然,又是一次“誤會”!
疫情之下,這樣的“誤會”實在不該再發生,發布信息不能沒有底線,要避免混淆是非,給戰疫大局添亂。
令人欣慰的是,這兩次輿情發生后,島城相關部門的辟謠和應對都比較及時。辟謠信息也上了熱搜,真正起到了以正視聽的作用。
在此必須重申,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散布網絡謠言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近年來,我國多次整治網絡謠言,對散播謠言者依法嚴厲打擊。
更多的圍觀者,也應加強對謠言的識別能力,多一些冷靜思考和對常識的堅守。網絡時代,人人都要當負責任的“麥克風”,在動手轉發之前,請先辨別和思考一下,這是一種基本素養。對那些能夠辨識出的謠言,在不信謠、不傳謠的同時,也不妨隨手向網絡平臺和相關部門舉報,這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人人自律,主動作為,我們的網絡和朋友圈才能保持清凈。全社會也能更大程度地凝聚共識,共同取得戰疫的勝利。
責任編輯:陳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