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26日訊 近期,青島黃島交警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查處力度,5月份以來已不間斷查處了酒駕36起。為震懾酒駕違法行為,5月24日晚8:00至10:30,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突擊開展夜查酒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當晚共部署近50名警力,設置7處執勤點,查獲酒司機14人,其中醉酒駕駛2人。

5月24日晚上,青島西海岸新區東岳中路與靈山灣路路口附近的執勤交警,正對通過的每一輛車進行“過篩”檢查。20時30分許,一輛黑色轎車沿東岳中路由東向西行駛到執勤點時,司機發現前方有交警檢查,突然調頭逆向行駛逃避檢查,結果被迅速趕到的執勤交警查獲。吹氣檢測結果為167mg/100ml,超過了醉酒駕駛的標準,執勤交警立即將駕車男子帶往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進一步調查發現,青年男子朱某2020年11月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1個月,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這次,朱某明知故犯,無證喝了酒后再次駕車上路,待血檢結果確定后,朱某還將面臨半年以下拘役的懲罰。
當晚21時許,在月亮灣路與海南路路口附近,司機王某遇到交警檢查,悄悄把車停靠在路邊,佯裝步行回家,結果經驗豐富的執勤交警判斷王某有逃避檢查的嫌疑,經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王某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酒后駕駛。據司機王某講,他是中午和朋友一起喝了三瓶啤酒,到了晚上感覺開車應該沒問題,便心存僥幸開車回家。執勤交警當場作出處罰,王某飲酒駕駛被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據了解,青島黃島交警酒駕查處整治行動將持續開展,結合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規律,突出重點區域,以城區為中心向農村及城鄉結合部輻射,靈活設置臨時檢查點,采取定點查處、流動執法、錯時執勤的方式,形成嚴查嚴管嚴處的高壓態勢,堅決杜絕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
青島黃島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查處過程中,還將整治和教育有機結合,在嚴查的同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司機遠離“酒駕”,確保出行安全。在此提醒廣大司機,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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