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9日訊 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兒童發生意外傷害后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流程和報銷比例。
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少年兒童、中小學生和大學生,在無責任人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在有責任人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且責任人無賠償或有部分賠償能力,以及無法確定責任人的,其醫療費可納入醫保保銷范圍。
據了解,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后,學生家長可攜帶門急診病歷、費用明細和有效票據等相關材料,到就近的醫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手工報銷。目前,少兒大學生意外傷害門急診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比例為90%,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兒童,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