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4日訊 市委宣傳部、市婦聯、市文旅局近日發布《關于開展“我為城市代言·全城尋找女性時尚大使”活動的通知》,即日起,將在全市開展“我為城市代言·全城尋找女性時尚大使”活動。
舉辦此次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帶動全社會踐行愛國愛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時代生活觀,提升婦女素養,營造時尚氛圍,培育時尚業態;引領廣大女性與新時代同行,在新征程中建功,做時尚新生活的引領者,為把青島建設成為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貢獻巾幗力量。
《通知》對“女性時尚大使”基本條件作出要求,一是旗幟鮮明講政治,清正廉潔,誠實守信,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踐行社會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時代女性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大力弘揚和諧文明新風尚;二是在健康生活、影視藝術、創意設計、體育旅游、時尚消費趨勢引領、時尚產業培育壯大等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和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在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三是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在青生活、工作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的女性公民。
《通知》指出,在綜合評審環節,將邀請相關專家、學者按照綜合考量、優中選優的原則,對青島女性時尚大使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經公示后,命名青島首批女性時尚大使。風采展示環節將推出青島首批女性時尚大使,聯合有關媒體平臺通過線上圖文、海報、短視頻等方式,展播島城首批女性時尚大使風采,在全市營造引領時尚生活和時尚體驗的濃厚氛圍。
《通知》要求,廣泛尋找,積極申報。各區(市)婦聯、市直(駐青)單位婦委會要嚴格按照尋找條件,擇優推薦候選人,各區市婦聯、市直機關婦工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可推薦3-5名, 市直(駐青)單位婦委會可推薦1-3名,并在所在單位公示后,報市婦聯宣傳部。要認真填寫《島城女性時尚大使推薦對象信息匯總表》《島城女性時尚大使推薦審核表》,另附個人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重點突出、體現特色,字數1000字左右。以上材料需用A4紙雙面打印,逐級審核加蓋公章,一式三份。每名候選人需提供3-5張jpg.格式的工作照或生活照,文件不小于2M,圖片清晰無水印,每張照片需標注姓名及不超過50字的文字說明。有條件的可提供mp4格式的體現工作事跡的視頻影像資料,規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時間3-5分鐘,須為原創作品,享有完整版權。于10月15日前,將以上材料以區(市)、市直等為單位報送至市婦聯宣傳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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