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4日訊 昨天,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公告,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的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定,復方三七補血膠囊、月泰貼臍片、麥當乳通顆粒和龍膽瀉肝軟膠囊4種藥品由處方藥轉化為非處方藥,品種名單及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一并發布。
公告要求,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2020年12月10日前,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公告顯示,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并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雙跨品種的處方藥說明書可繼續使用。
附:
一、4種藥品品種名單

二、藥品小知識
1.處方藥,是指有處方權的醫生所開具出來的處方,并由此從醫院藥房購買的藥物。這種藥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潛在的影響,用藥方法和時間都有特殊要求,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2.非處方藥(OTC),是指患者自己根據藥品說明書,自選、自購、自用的藥物。這類藥毒副作用較少、較輕,而且也容易察覺,不會引起耐藥性、成癮性,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也小,在臨床上使用多年,療效肯定。非處方藥主要用于病情較輕、穩定、診斷明確的疾病。非處方藥又分為甲類非處方藥和乙類非處方藥,分別標有紅色和綠色OTC標記。甲類非處方藥辨別處方藥是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方可購買、調配和使用的藥品。乙類非處方藥除正在藥店出售外,還可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
3.雙跨品種是指同一種藥品既是非處方藥又是處方藥。目前,具有這種雙重身份的藥品共有1000多種,占了國家藥品總目錄的1/4,大部分為消化系統用藥、解熱鎮痛類藥。(青報全媒體記者 傅春曉)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