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30日訊 山東省政府網站今日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總體方案的批復,原則同意《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印發。
2020年,國家發改委在青島西海岸新區批準設立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這是中日兩國在節能環保領域唯一的國家級示范區。示范區總面積10.6平方公里,主要聚焦節能環保產業,加強中日兩國技術創新、產品研發、高端制造等領域合作,創新產業園區合作機制,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集聚發展,示范引領綠色低碳發展新模式。
批復要求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聚焦節能環保等產業,推動技術創新、產品研發、高端制造等領域開展對日合作,加快形成開放創新新格局、產業升級新機制、綠色低碳發展新模式,努力創造中日地方發展合作新樣板,為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提供強力支撐。
批復同時要求青島市政府要認真履行《總體方案》實施的主體責任,按照《總體方案》明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架構、推進機制,壓實目標責任,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進示范區建設,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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