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3日訊 萊西市法院今天發布,該院民二庭適用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的小額訴訟程序,一次開庭審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6年糾紛40分鐘化解,被告當庭履行給付義務。這是該院運用小額訴訟程序的第一案。
案情回顧:
被告韓某與原告呂某相識多年,韓某自2016年起多次以生活困難為由向呂某借款,后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還款,至今尚欠呂某借款2.7萬元。2022年1月4日,呂某在新年第一個工作日向萊西法院提起訴訟。
裁判結果:
承辦法官閱卷后,了解到本案標的額不大,爭議較小,符合新民訴法關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的規定,故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該案。1月12日上午,雙方當事人經電話傳喚到庭參加訴訟,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被告愿意還款并當即履行了給付義務,原告隨即提出撤訴申請,法院當庭裁定準予撤訴。整個過程用時僅40分鐘,這起歷經6年的民間借貸糾紛圓滿結案。
法官釋法:
新民訴法對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范圍及方式進行了完善,將適用案件類型限定為“金錢給付”類案件,適用標的額從原來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以下”,進一步降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門檻,加大適用力度,有效發揮小額訴訟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終局解紛的制度優勢。在審理方式上,新民訴法將小額訴訟案件的答辯期、舉證期從15日縮短至7日,簡化了起訴、答辯、傳喚、送達、庭審程序及裁判文書,進一步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審判效率,便于及時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郭運棟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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