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2日訊 日前,青島交警市南大隊在處理一起事故時發現,撞車的營運車司機竟是醉駕上路,讓人大跌眼鏡。
據了解,2021年12月26日晚,青島交警市南大隊接到報警稱,在香港西路與東海二路路口,一輛網約車將正在等信號燈的兩輛車撞損。接到報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查看,發現魯B93J**號網約車將右側的魯UT92**號出租車以及前方的魯BD380**號網約車撞損,造成魯UT92**號出租車左側受損,魯BD380**號網約車后保險杠受損,所幸無人員受傷。

現場,民警發現魯B93J**號網約車駕駛員吳某某身上酒精氣味濃厚,存在酒駕嫌疑。經過現場酒精檢測后顯示,魯B93J**號網約車駕駛員吳某某體內乙醇含量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于是他被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詢問過程中,駕駛員吳某某承認自己的飲酒行為。當天中午,吳某某和朋友在飯店聚餐喝了幾杯,結束后想接幾單順道回去。途中,當駕駛到香港西路與東海二路路口時,由于酒精的緣故頭腦反應慢,加上吳某某又在看手機,對周邊的路況沒有觀察仔細,撞上了左側和前方正在等信號燈的兩輛車。
經過抽血檢測得知,魯B93J**號網約車駕駛員吳某某體內乙醇含量為111.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魯B93J**號網約車駕駛員吳某某因醉酒駕駛營運車輛,被處吊銷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并且將面臨刑事處罰。
市南交警提醒大家,臨近春節,親戚朋友聚會較多,請大家在喝酒聚餐后放下手里的方向盤,為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負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遵紀守法從自身做起!(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白亮 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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