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9日訊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的核心制度,日前,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開展排污許可證后監管,進一步加強固定污染源的管理,督促企業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主體責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執法人員將“線上監管”轉變成“線下服務”,現場核實排污許可證與實際建設運行情況的一致性,重點檢查持證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污染物種類及排放標準、自行監測、執行報告系統填報等情況,幫助企業查擺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當面反饋企業,指導企業做好整改,督促企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實現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規范了各持證企業的排污行為,為促進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推進污染源“一證式”管理,促進轄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礎。
下一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將繼續加強排污許可證事中事后的監管和服務,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確保企業治污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全力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通訊員 隋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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