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13時許,遼寧本溪市3路公交車站前始發站一輛公交車上發生一起乘客用小鐵羊角錘擊打公交車司機的案件。
接到報警后,公安機關立即出警,迅速控制住加害者。通過現場調查取證,加害者系趙某(女,31歲,有精神疾病醫院開具的二級精神疾病患者證明),事發當天在其母親的陪同下,準備一同乘車前往康寧醫院看病。當時,趙某向司機孫某詢問是否認識劉某某,在得到司機的否定回答后,趙某不讓司機開車,并取出自身背包中的小鐵羊角錘(其母親稱錘子是幾天前購買釘釘子用的),對司機頭部進行擊打,致司機孫某頭部受傷,經醫院診斷為輕微傷。公安機關已將趙某送市康寧醫院接受治療。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本溪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