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8月31日,我部向社會通報了10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核查復檢,尚有23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據《網絡安全法》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等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要求,我部組織對上述APP進行下架。
相關應用商店應在本通報發布后,立即組織對名單中應用軟件進行下架處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孫源熙

2020年8月31日,我部向社會通報了10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核查復檢,尚有23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據《網絡安全法》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等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要求,我部組織對上述APP進行下架。
相關應用商店應在本通報發布后,立即組織對名單中應用軟件進行下架處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