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7日訊 為加強美容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確保美容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使用規范,自9月份起,即墨區開展為期4個月的醫療美容機構專項檢查。
即墨區召開了醫療美容機構監管專項整治會議,對醫療美容機構進行了約談,簽署了價格告誡書。

在專項檢查中,執法人員主要檢查購進藥品是否查驗供貨單位的合法資質、購入藥品的合法性,是否建立和執行進貨驗收制度等內容;醫療器械是否從有資質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購進,是否建立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等內容;化妝品是否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化妝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產品標簽是否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是否虛假或夸大功效宣稱有自行配制化妝品情況等內容。
截至目前,檢查醫療美容機構9家次,責令整改4家,對2家醫療美容機構涉嫌使用超過有效期醫療器械、違法宣傳等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即墨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選擇醫療美容項目時應注意三點事項:
一要選擇正規合法的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美容機構。正規合法的醫療美容機構會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登載其獲準開展的診療項目。
二要選擇依法注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口藥品或醫療器械必須有中文標識,醫療美容使用的產品,如果是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批的,包裝上有醫療器械批準文號;按照藥品進行審批的,包裝上有藥品批準文號。消費者可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的“公眾查詢”核實相關批準文號。
三要保存消費憑證。醫療美容機構開展項目和收費應當公示,并給消費者開具醫療收據(發票)。消費憑證是消費者維權的必要證據,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作為投訴舉報依據。(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濤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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